金程小編為幫助參加2017年CPA注冊會計師考試的伙伴們備考,特推出考試各科目章節(jié)重難點知識點講解,今天小編給大家?guī)淼氖墙洕颇靠键c之合同訂立程序——承諾,助力伙伴們輕松備考2017年的考試。
考點:合同訂立程序——承諾
難度:A(A.高頻,簡單。B.高頻,困難。C.低頻,簡單。D.低頻,困難。)
考頻說明:CPA考試出題頻率較高,掌握技巧,迅速解題
【內容詳解】
(1)承諾期限的起算
(2)承諾的遲延與遲到
?、俪兄Z的遲延
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fā)出承諾的,為遲延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遲延承諾應視為新要約。
?、诔兄Z的遲到
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fā)出承諾,按照通常情況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為遲到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遲到承諾為有效承諾。
(3)承諾內容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視為新要約。
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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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例題】
【例題1·單選題】2011年4月24日,甲向乙發(fā)出函件稱:“本人欲以每噸5000元的價格出售螺紋鋼100噸。如欲購買,請于5月10日前讓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購買。但由于投遞錯誤,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達甲處。因已超過5月10日的期限,甲未再理會乙,而將鋼材售與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鋼材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2年)
A.甲、乙之間的合同未成立,甲對乙不承擔任何責任
B.甲、乙之間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權要求甲賠償信賴利益損失
C.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權以承諾遲到為由撤銷要約
D.甲、乙之間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權要求甲履行合同
【答案】D。解析:由于甲未及時通知乙承諾已經遲到且不接受,因此,甲、乙之間的合同已經成立且生效,乙有權要求甲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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