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CPA考生認為備考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這一科只要將重要的考點背下來就行,其實不然,一定要做到理解。要理解其中的含義,并且會區(qū)分相似考點的不同之處,防止記混。今天金程小編給大家分享了經(jīng)濟法中贈與合同和借款合同。
贈與合同
一、贈與合同概述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1、贈與合同屬諾成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贈與的財產(chǎn)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xù)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xù)。
2、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chǎn)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nèi)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贈與合同的撤銷
1、任意撤銷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quán)利轉(zhuǎn)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zhì)的贈與合同或者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贈與。»»了解制定私人CPA備考學習計劃》》
2、法定撤銷
① 當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quán):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 贈與人的撤銷權(quán)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nèi)行使。
③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quán),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nèi)行使。
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概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金融機構(gòu)貸款的借款合同自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二、雙方當事人的權(quán)利義務
1、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支付利息。
2、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4、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5、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更多人工智能及CPA知識咨詢》》
6、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時,超過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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