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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 17:24在計算違約時支付溢差為啥都是按照半年估算?通常假設違約事件發(fā)生在年中?前面定義階段不是說了付款時間在期尾通常也是要支付的,那么是不是意味著其實還是要支付全額的溢差?
所屬:CRMO金融 > 金融方向-第四篇:信用風險測量與管理實務 視頻位置 相關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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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
楊玲琪助教
2025-11-17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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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這里計算的是參考資產(chǎn)違約的情況下,這一年年初到違約時應計的付款(因為一旦違約,只需要支付違約前期的這一部分,而不是全額)。因為假設的是違約發(fā)生在年中,所以付款是按照半年計算的。
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