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同學
2021-06-09 15:52本題中,合并后的權益,能否通過合并后的資產(chǎn)-合并后的負債(前期老師一直講的是equity不要直接計算是最后得出來的)。 那么合并后的權益=合并后資產(chǎn)-合并后負債=2140+1070-710-490+60(未入住的license value)=2070,不等于老師講的方法,即權益不變,加上MI。 前一種直接方法錯在哪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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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
Nicholas助教
2021-06-1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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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早上好。
合并法下,資產(chǎn)負債表并表后,
資產(chǎn)端,母公司賬面價值+子公司公允價值-支付對價,同時還要考慮許可權價值,2140+1070-320+60=2950。
所有者權益=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少數(shù)股東權益,1430+320=1750。
負債端,并表負債=710+490=1200。
那么1200+1750=2950
同學的方法中,2140-710是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所以可以直接用1430;
1070-490=580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不能直接加,因為只收購了50%,需要加上的是MI,少數(shù)股東權益是320;
另外的60是許可權價值,這個是無形資產(chǎn),在資產(chǎn)端,不在所有者權益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