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回答
biubiu00助教
2022-01-1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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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A和C說的事項是不一樣的。
撤銷權行使期限是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撤銷事由起1年內;但是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沒有行使的,不在給予保護。
換言之,A強調的是當事人知道事由,C強調的是這個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的時間開始計算。兩個時效的計算是并行的概念,同時進行撤銷權行使期限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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