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同學
2022-03-20 16:23總收益是標的風險資產所產生的全部收益,銀行原來是持有這項風險資產的,通過互換,把資產的所有收益轉移給交易對手,換回來Libor加點的收益。我看ppt對風險資產原始持有人叫做保護的買方、風險的買方,很容易理解,明確沒有疑問。但對書中這里的叫法,互換的賣方也就是總收益的payer?既然他已經做了互換、為什么還要承擔信用風險呢,是不是應該是總收益互換的買方承擔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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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
Jenny助教
2022-03-2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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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你理解的是對的,這里是筆誤了。準確的說法是:
TRS 買方= protection seller=Total return receiver= credit risk+ market risk 的long方。
TRS 賣方=protection buyer= total return payer= credit risk+market risk 的short 方。
附圖是原版書的說法,作為TRS的賣方是不承擔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謝謝你的反饋,我們會盡快作出修正。很抱歉給你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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