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同學
2023-08-26 15:23稅籌前收入2800+2300=5000萬 銷項=650萬 應納增值稅=650-240=410萬 稅籌后銷項=(2800-600+2200)*13%+600*9%=572萬
稅籌前收入2800+2300=5000萬 銷項=650萬 應納增值稅=650-240=410萬 稅籌后銷項=(2800-600+2200)*13%+600*9%=572萬+54萬=626萬 應納增值稅626-240=386萬 疑問點:稅籌后計算增值稅收入是2800萬,但是對比稅負率卻是5000萬,設計收入2200萬是如何被籌劃不用交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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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
陳一銘班主任
2023-08-2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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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道題老師講解了籌劃前和籌劃后?;I劃前的計算:((2800+2200)*13%-240)/5000;410,8.2%,籌劃后的計算公式:(2200*13%+2200*6%+600*9%-240) / 5000; 232,4.64%。以這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