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同學
2023-10-26 15:39融資性售后回租的購買方(出租方)在合約結束后原則上應當保留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對嗎?如果是這樣的話,稅法上如何理解該標的物的計稅基礎?
所屬:稅法 > 第二章 增值稅法 視頻位置 相關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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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
閆晶晶助教
2023-10-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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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合約結束后標的物的所有權依雙方具體約定看。
注意計稅基礎是企業(yè)所得稅中的概念。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于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yè)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同學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