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聯(lián)營企業(yè),在內部交易當年(2016年),不管順流交易或者逆流交易,因在合并報表中已調整了內部交易的投資收益或者長投,所以在次年(2017)的合并報表中不再進行會計處理,是這樣理解嗎?
第一問里的資管產品提到了對A級支付固定收益率,是否可以看做是乙公司在基礎資產之外提供了自身現金流增信,可以看做一個債券?這與第二問中的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是不同的。
該公司未來可以抵扣的部分小于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因此,遞延所得稅資產應全額記入所得稅費用.這個解析看不懂, 本年確認了550,未來可抵扣按年分攤的當年是533,不是應該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了么, 實際扣多了。 為什么直接用533,不用管本年確認的550么
2014年案例分析題1,A公司2008年1月與C公司訂立租賃合同,但2009年底與E公司訂立買賣合同,解析是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所以不需要管是什么時間訂立的買賣合同 ,只要租賃在抵押權之后,那么買賣合同在租賃之后的也不得對抗買賣是這個意思嗎?
首先,不管這個商標權有沒有租出去,該計提的攤銷不會少,只不過從管理費用變成了其他業(yè)務成本,所以10萬的攤銷是不變的,也就是說對營業(yè)利潤是沒有影響的。其次,如果非要考慮攤銷帶來的影響,也只應該考慮半年的,即40/2-100/10×6/12=20-5=15,答案也應該是15而不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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