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問中,在個別報表中,原持有30%的股權為什么不用做權益法調整呢?把賬面價值調整到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30%,然后再計算增加的60%的成本得到購買后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2017年是計算折舊的第一年,設備可使用10年,那第一次計提折舊站在的時點是1月1日,還是12月31日,如果是12月31日,不是還剩余9年么,用年數總和法,為啥不是 乘以 9除以12?
這個題稅法上既然認為是視同銷售調增利潤20,那是不是就是不認可會計上的營業(yè)外支出93,而會計上做了營業(yè)外支出93也影響到利潤的,是否還要調增營業(yè)外支出給會計利潤帶來的的影響,辛苦老師分析一下
老師,這個題在第一步已經做了視同銷售,也就意味著不做營業(yè)外支出了。但是第二步還是拿賬載金額營業(yè)外支出93和稅法上認為的營業(yè)外支出113來對比,做調整,不是跟第一步認為視同銷售是矛盾的嗎?
1600需要交稅從稅法上是不是意味著 借:銀行存款1600,貸:其他收益1600。但是會計上確認的是 借:銀行存款1600,貸遞延收益1600。所以應納稅所得額調贈1600,同時因為遞延收益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我的理解對嗎?
我知道應納稅所得額與稅額的稅收優(yōu)惠區(qū)別,我就是問,為什么設備一次性扣除應納稅所得額這個沒有考慮,有些題目的答案是考慮了的,有考慮會計與稅法差異的,這題為什么不考慮?
第三種方法“企業(yè)價值比較法”為什么要追求企業(yè)價值最大而不是股權價值最大?追求企業(yè)價值最大化對股東有什么好處?而且存在一個很明顯的bug,企業(yè)價值理論上可以是無限大,不停借錢就可以了。
這個租金為啥不考慮為融資租賃?最大最小法如果按增量現金流計算是不是也一樣的結果,那這道題如果只考慮入住率影響,是不是用邊際貢獻乘以下降了的入住率折現后的現金流就等于之前所產生的現金流
劃分為持有待售前長投賬面價值1000,含商譽200,劃分后減值到了600?,F在不再劃分為持有待售,簡便起見假設期間沒有發(fā)生任何權益法調整,還是1000,同時可收回金額也是1000,是不是意味著可以從600轉回到1000?減值了200的商譽也可以恢復?
事項1:計稅基礎為什么是15000-0?事項3:為什么不是政府補助?就是政府無償給的呀,另外“稅法規(guī)定,有關政府補助收入在取得時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會計與稅法處理一致,”不是不能確認是政府補助,那這里說政府補助是不是錯了?
為什么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轉權益的時候,在合并報表里計算處置和剩余部分賬目價值都要加上商譽? 合并報表視同處置直接拿持續(xù)計量的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對應比例不就是權益法下取得成本么?額外加一個商譽上去是什么含義
如果“三新”形成無形資產的會計攤銷與稅法攤銷不相同,以會計上確認的無形資產為基礎會形成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者遞延所得稅負債。這道題攤銷方法不一樣,那600的無形資產為什么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謝謝
老師,這個3450是怎么算出來的?這個不就是成本法轉權益法么?轉換日剩余40%股權的賬面價值是2750,然后要和購買日的被投資企業(yè)凈資產公允價值所占的份額進行比較,5000*40%=2000,比賬面價值小,內含商譽不需要調整?不是這么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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