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外購用于公司慶典的裝飾品的進項就不用剔除呢?
第十一問的答案,代扣代繳的增值稅1.2萬,為什么沒有計算在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額中
在計算,綜合題中,稅率可以用小數(shù)點嗎,比如6%,可以寫成0.06嗎
這個業(yè)務6,銷售使用過的且未抵扣過進項的設(shè)備,稅率不是3%減按2%嗎?
業(yè)務4當中進口小轎車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不是說外購的用于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嗎?
這里向境外客戶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咨詢服務是免稅,但是專題增值稅的講義中寫的是不征稅,到底按哪個?
該公司7月應向主管稅務機關(guān)繳納增值稅=14.66+24.48+4.56+3.63+0.26×70%-(10.84+8.68+1.35)+0.48=27.12(萬元),這個里面的0.26×70%,怎么理解,這個不是購進的嗎,怎么算在銷項稅額里面去了?
這個提進項稅為什么不加計扣除,應該是附和條件的
為什么業(yè)務(2)是50×9%而不是50×3%?題目不是給出稅率了嗎?
問題三,不應該是十萬,答案應該是十五萬。我看書上這樣寫的
(7)當期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20×6%=1.2(萬元)。不需要換算成不含稅嘛?就是20÷(1+6%)
支付實際應酬費不也用于經(jīng)營么,怎么不可以扣除了
當月購買車輛,當月就開始繳納車船稅嗎?
第一題 是否是 差額除以(1-10%)*2%?
請教老師,“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設(shè)備,未抵扣過進項稅額的,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本題中第六問,答案用的都是3%,哪一個是正確的呢?怎么理解
程寶問答